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电[2011]65号)精神,学校决定进行遴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校内普通高等学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2.已获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3.未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可参加第六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并按第六届教学名师奖评选的有关要求重新组织申报材料。
(二)评选名额
初选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人,经过学校组织评审后,上报教育厅3人。
二、评选条件
1.本科院校候选人原则上需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08~2010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 64学时/年。
2.其他条件依照《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见附件1)。
3.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程的优秀教师。
4.各教学单位推荐的辽宁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是已获得过我校“十佳”教师称号的教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辽宁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辽宁省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申报国家第六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3.《国家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4.《国家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本科/高职)推荐表》(附件6)一式十一份。
5.电子版(光盘)材料一式十一份。
内容为:
①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是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②个人简历,500字左右;
③名师心得,500字左右;
④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
五、申报时间
高校在2011年5月6日上午8:30~16:00之间,将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一并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晶、李姝霖;联系电话:62202259。
附件:
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2.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略)
3. 辽宁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4. 往届名师申报统计表
5.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6.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7.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略)
教务处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