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单位介绍 | 机构设置 | 工作职责 | 规章制度 | 专业设置 | 信息中心 | 职能中心 | 下载中心 
 教务管理 | 考务管理 | 实验实践 | 教学研究 | 教师评优 | 教材管理 | 进修培训 | 历年校历 | 联系我们 
公告栏
更多| 
 
 
办公指南
处办公室 教学研究科
教学管理科 实验实践科
考试科 教材科
教学服务
更多| 
选课及成绩查询
教师成绩录入
授课教师简介
开课查询
选课公告
课程介绍
快速链接
 
实验报表系统  |  教务管理系统
网络教学平台  |  精品课程平台
实验管理平台  |  教学评估系统
专业建设    
您的位置: 首 页 > 教学研究 > 专业建设 > 正文
 
 
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2016-03-18 15:59     (点击: )

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26号)精神,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专业信息平台)自2013年建设以来,有效地服务了新设专业评估和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增强了高校间的相互了解,为高校设置新专业、调整专业和优化结构提供了参考,进一步促进了教育管理方式的转变和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

为进一步鼓励高校围绕辽宁三次产业和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需要,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办出特色、办出质量。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完善专业信息平台,为高校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提供完整的借鉴参考和公共信息服务,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数据填报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填报内容不同,详细内容请登录填报系统查看。各专业此前填报的内容已保存在系统中,此次填报可根据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从已参加专业综掀兰刍蛐律枳ㄒ灯拦雷ㄒ档鞒龅慕淌Γ在调入专业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时不重复计算其数量和成果。

二、2015年度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本科专业登录用户名为学校代码+下划线+专业代码,初始密码为sdb2016,各专业登录后可自行修改。

三、填报工作在3月18日至4月6日期间进行。填报系统将于3月18日上午8时开启,请各专业务必于4月6日上午8时前完成相关数据网络填报和核查工作。

四、填报系统网址:http://zypt.upln.cn/sdb。各专业登录用户名为学校代码+下划线+专业代码。

五、专业信息平台的不断完善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科专业管理,建立常态监测机制和诚信体系,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科教学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于服务高校预测决策,引导专业深化内涵建设、强化优势特色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做好专业综合评价、新设专业评估等工作的基础及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等,在按时、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各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请各学院进一步明确质量主体意识,加强质量文化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建立数据填报、核查责任人制度。并于4月7日前,将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附件1)一式一份,各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李姝霖、张烨,联系电话:024-62202259。

七、省教育厅已对2014年专业综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教师重复使用、不按指标说明填报数据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其中无效数据量前20位和不按规定填写教师人员情况的专业所在学校进行了约谈,并取消了对排名前20%的11个专业的经费资助。请各学院吸取教训,参照《常见无效数据情况》(附件2),认真进行数据填报、核查,避免类似情况再出现。

八、数据填报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参加2015年专业综合评价和新设专业评估的专业填报的所有数据材料在辽宁本科教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并组织专家对数据进行核查。若发现数据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由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予以调查,一经查实将逐级追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我校涉及2015年专业综合评价的专业(保险学、德语、法语、朝鲜语、历史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即将进行新设专业评估的专业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的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学、国际商务、考古学、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以及我校首批应用转型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业信息填报工作,同时结合《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标准(试行)》、《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专业转型实施方案进行自查和整改,根据相关指标体系准备相应的评估材料,评估材料应与专业信息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附件:

1. 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

2. 常见无效数据情况

 

 

 

教务处

2016年3月18日

关闭窗口
 首 页 | 单位介绍 | 机构设置 | 工作职责 | 规章制度 | 专业设置 | 信息中心 | 职能中心 | 下载中心 
 教务管理 | 考务管理 | 实验实践 | 教学研究 | 教师评优 | 教材管理 | 进修培训 | 历年校历 | 联系我们 

中国·沈阳·365betvip 2010 Copyright by www.l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邮 编:110136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邮 编: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