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185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4年,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工作。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依据《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教育厅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在2015年中期检查基础上,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年度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本次验收省教育厅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校将制订验收标准(见附件2),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
(二)项目负责人提交立项项目的结题报告及项目已取得相关成果。
(三)验收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凡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项目参与人、参与人排序、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等情况有所变更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须提交正式申请。
三、验收内容
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内容、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选择等进行科学性和先进性评价;项目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经费使用、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项目改革研究成果在教学改革与实践、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评价以及项目产生的效益和成果应用前景综合评价等。
四、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采取学院组织初步验收和学校组织终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组织初步验收。项目承担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本单位教师和管理人员主持的各项目的初步验收工作。提出科学、客观的验收意见。
(二)学校组织验收。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专家验收小组,同时,聘请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对项目做出终审验收意见。
五、申请验收的项目需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一)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二)立项项目的结题报告及项目已取得相关成果。(纸质版1份,结题报告需提交电子版)
上述提到的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462164315@qq.com。
六、验收工作的时间安排
在学院组织对本次结题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工作后,各教学单位在2016年10月21日下班前将由学院组织初步验收后的结题验收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张烨、李皓楠,联系电话:62202259。
附件1:2014年度365betvip省教改立项一般项目验收名单
附件2:365betvip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