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现受理2015年度下半年的课题结题验收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在研时间已满1年的“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2.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重点课题主持人需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论文显著位置需注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二套。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由报送单位按照“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分别填写。
4.《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
各单位统一于10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文档请直接发送至5771176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课题类别。联系人:李姝霖 张烨。联系电话:024-62202259。
三、其他事项
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成课题鉴定专家组对报送材料进行结题鉴定,每项课题收取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
教务处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