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9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工作会议的通知》精神,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数据填报工作已完成,按照评价实施方案安排,为做好相关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11月26日(周三)13:30-17:00;
报到时间:13:00- 13:30。
2.会议地点:沈阳大学(北院)北3号楼一楼101国际交流中心报告厅(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沈阳大学西门内左侧)。
二、参会人员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能源动力类、交通运输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管理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
2.今年参评的38种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定性指标评价标准制定负责人。
三、会议主要内容
1.部署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工作;
2.研讨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相关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标准及评审方案。
请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通知参会人员,并于11月24日(周一)16:00前将会议回执发送到gjc86896698@163.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李黎,联系电话:024-86906109。
会场联系人:沈阳大学白铁钧。
联系电话:13889864000。
附件:会议回执
教 务 处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