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新设专业明确建设思路、完善教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新设专业健康发展,迎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我校决定对2012、2013年度新设本科专业开展预评估工作(以下简称新设专业预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我校2012、2013年度新设本科专业,涉及到的学院及专业如下:
本山艺术学院——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广播影视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文学院——艺术设计学专业;
亚澳商学院——国际商务专业;
历史学院——考古学专业;
信息学院——软件工程专业;
信息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位授予由理学改授工学)。
二、预评估工作安排
1. 学院自查:2015年5月—2015年9月
请相关学院分别按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标准(试行)》和《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进行自查,根据指标体系准备相应评估材料,并形成书面材料。
2. 学校检查:2015年10月—2015年12月
学校会就相关学院反馈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学院对评估工作进行整改和完善。
3. 学院整改:2016年3月—2016年7月
4. 迎接评估:2016年9月—
三、请相关专业于10月9日前将预评估专业自评报告及《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纸质版各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到57711764@qq.com)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李姝霖,张烨,电话:62202259。
教务处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