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高校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办出水平、质量和特色,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省教育厅决定在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及近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基础上,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遴选工作,同时委托有关专家起草并经多次研讨提出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遴选标准(草案)》(以下简称遴选标准草案)。
为切实通过本科优势特色专业的遴选,充分发挥优势特色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辽宁高等教育的影响力、辐射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现就遴选标准草案开展问卷调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本科优势特色专业遴选工作是引导高校逐步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结构,以社会实际需求为导向,关注学生健康成长,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升高等教育适应、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意见、建议,并填写调查问卷。
二、 请各学院于5月19日下班前将遴选标准草案调查问卷(详见附件,纸质版1份,须加盖学院公章,教学院长签字,电子版发送至57711764@qq.com)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李姝霖,张烨,联系电话:024-62202259。
教务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