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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支持有关高校和专业启动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5]168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89号),推动我省高校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上来,为我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省教育厅研究决定,支持10所高校和116个专业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我校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六个专业为辽宁省教育厅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转型发展的基本要求
1.充分认识转型发展的重大意义。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既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宏观质量、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深化改革、内涵发展,主动服务地方需求、增强学生创业就业能力的必然要求。试点专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对转型发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其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从战略高度开展这项工作,切实通过转型发展真正增强为辽宁经济社岱⒄狗务的能力,为行业企业技术进步服务的能力,为学习者创造价值的能力,促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高质量,为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进一步明确转型发展的思路。转型发展的关键是明确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转变办学方式。试点专业要紧密结合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尊重办学规律、坚持办学传统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转型发展方案,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发展思路,设计发展路径,统筹谋划、综合施策、稳步推进。要针对我校改革发展和专业建设中的难点问题,聚焦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主动适应经济转型发展、产业升级要求和市场需求,以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整体提升学校、专业服务地方的能力、支撑力和贡献率。
3.注重加强多方合作,促进协同发展。试点专业要通过转型发展,发挥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先导性作用。要把协同育人作为重要机制,积极联合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同制定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共同完善培养方案,共同构建课程体系,共同开发教材、更新教学内容,共同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实现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的实质性转型发展。
二、正确把握转型发展的工作目标
4.试点专业要提高人才培养定位与学校和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应用型人才培养各环节之间的吻合度、教学资源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支撑度。培养目标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培养方案应体现应用型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创新举措。要整合教学改革成果,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考核评价方式,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专业特色的应用型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建设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协同育人平台,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实训实习的时间累计达到一年。有足够数量的行业企业专家承担实验实训教学,“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达到50%以上。
5.试点专业要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转型发展经验,着力打造一批辽宁(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形成若干个学科专业群,力争成为国家级、省级转型示范高校和示范专业集群,在我省形成两级示范、辐射引领、全面带动的格局,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柱产业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牢牢把握转型发展的着力点和关键点
6.试点专业要加快融入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与创新要素资源对接,与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创新发展对接,与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需求对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支持,通过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工业研究院、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和科研、医疗、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形成高校和区域经济社会联动发展格局。要抓住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技术发展机遇,形成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新格局、新优势,以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为突破口,形成一批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技术转移应用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学院。要建立学院、地方、行业、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合作办学、合作治理机制,合作推动转型发展。
7.试点专业要坚持把专业设置作为切入点,打造一批地方(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专业;把协同育人作为重要机制,实现人才培养规格与产业发展需要对接;把课程体系建设作为核心内容,建立体现产业发展、技术进步要求的课程体系;把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作为重要支撑,加快校企合作的工程实践中心、生产化实习实训基地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把教师队伍作为核心要素,建设一支教师资格、工程师资格等兼具、教学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兼备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把培养机制创新、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国际交流合作作为重要抓手,多维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把服务辽宁发展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作为重要标志,努力成为辽宁特色产业和行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中心和服务平台;把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重要保障,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治理结构,形成以支撑力和贡献率为导向的综合评价体系。
8.试点专业要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制定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习者来源、知识技能基础和培养方向的多样性,全面推进模块化教学和学分制。要瞄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线劳动者技术提升、技能深化、职业转换、城市融入的需求,大力发展促进先进技术应用、形式多样、贴近需求的继续教育。要主动承接地方继续教育任务,加强与行业和领先企业合作,成为地方政府、行业和企业依赖的继续教育基地。
四、形成推进转型发展的政策合力
9.支持试点高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面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业;采取市场融资的办法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建设生产化实习实训基地;加大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试点专业教师国外访学、开展合作研究,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管理干部到国外同类高校对口学习。
10.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本级财力支持试点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试点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列入省财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重点支持范围,鼓励企业在试点高校建立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支持企业在试点高校设立技术创新和培训基地;支持试点高校与重点企业或产业园区共同建设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技术研发和服务企业、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加速高校科技成果在辽转移、转化步伐。
11.支持试点高校在核定编制内自主聘用教师、引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研究制定符合应用型高校特点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方法;通过省财政专项资金、企业和社会捐赠讲席等方式引进紧缺的高水平“双师双能型”教师;选拔、引进优秀企业管理者。
12.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试点专业的投入力度;在高等教育专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上,重点支持试点专业相关建设;对转型发展成效显著的试点专业予以奖励。
13.对试点高校接受捐赠的实验实习实训设备、从国外进口的先进技术装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对企业因接收试点专业实习生所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试点专业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等优惠。
五、进一步明确类型定位,完善转型发展方案
14.各试点专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把握转型内涵、理清转型思路、明确转型任务,坚持因校制宜、因专业制宜,研究提出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变、在专业设置上调、在课程体系上改、在师资配备上动、在教学管理机制上转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请上述六个专业于12月7日下班前将专业转型发展方案(一式3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李姝霖、张烨,联系电话:62202259。
教务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