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受理2016年度上半年的课题结题验收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在研时间已满1年的“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2015年度立项课题不在本次结题受理范围之内)。
二、结题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2.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重点课题主持人需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论文显著位置需注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二套。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由报送单位按照“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分别填写。
4.《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结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请各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12492669@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课题类别,联系人:李姝霖、张烨,联系电话:62202259。
四、其他事项
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成课题鉴定专家组对报送材料进行结题鉴定,鉴定结果将在辽宁教育科研网发布。
每项课题高等教育学会收取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
附件:
1. “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材料
2. “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材料
教务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