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发[2015]60号)和校计划财务处“关于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完成我校本科教学专项资金的使用工作。
请各单位提高认识,研究加快本科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报教务处备案,按预算有目标有计划地稳步推进,把本科教学专项经费的使用落到实处,年底前执行完毕,逾期未执行完,资金被收回的项目所属单位,学校将严格控制今后经费预算审批。
涉及本科教学专项项目如下:
1. 本科教学改革立项
2. 精品资源共享课
3. 重点专业(专业评价在前20%专业)
4. 教学名师
4. 创新创业试点专业
5. 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6. 优势特色专业
7. 国际化试点专业
8. 转型试点专业
9. 智慧城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0. 物理综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1. 物理教学实验平台
12. 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化学教学实验平台
13. 生物与环境教学实验平台
14. 电子科学与技术实践教育基地
15. 司法鉴定中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16. 文化创意实践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