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已获批项目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总结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和说明,并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和审计。为做好我校获批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工作,以保证学校能在以后项目申报过程中获批更多项目。学校将在下学期初,组织校内检查组对项目进行校内检查评估,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执行情况总结
1、对中央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资金执行日期是否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与计划安排”执行,是否按照项目申报计划采购设备,购置设备到货验收、使用状况,以及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2、对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是否按照文件要求1:0.6配套建设经费,请将相关购置仪器设备资料做好归档,并保证帐物相符。
二、项目建设情况总结
对照项目申报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总结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效益是否达到建设目标要求,包括人才培养、科技成果、学术成果、学科建设,以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总结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情况,项目负责人、学院负责人以及项目建设团队成员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积极主动,成绩如何,其它相关辅助条件和保障措施是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等等。
三、项目建设材料归档
针对以上资金执行情况总结和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做好项目建设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形成完整的档案材料以备学校和省财政厅、财政部的审计和评估。
联系人:白永生
联系电话:62202257
教务处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