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原国家教委[1988]教备局字008号“关于试行《高等学校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学校将开展2015年度实验人员保健费发放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1.从事化学和生物实验教学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2.需要经常在放射性场所工作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二、发放标准及计算办法
1.发放标准:1.5元/天(原标准0.8元/天);
2.计算办法:1.5元/天×实验教学实际天数;
3.天数计算:每年满勤10个月,每月满勤20天。
三、申报及发放程序
由各学院实验中心主任根据本学期实验课的开出情况进行统计,填写“365betvip实验室教学及管理人员保健费审批表”(见附件),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后,提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进行人员核准,报计财处审核后发放。
四、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将“365betvip实验室教学及管理人员保健费审批表”纸质版(签章)及电子版于3月14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
联系人:赵福亮 马光兴
联系电话:62202257
教务处
2016年3月4日